一、凡崇左市政协委员,参加崇左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均可提出提案;全会期间,也可以委员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。
二、提案的基本要求:
(一)提案选题要严肃认真,应当围绕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、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、地方重要事件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提出。
(二)提案内容应当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,做到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具体的建议。
(三)提案书写应当符合规范要求,使用统一印刷的提案纸,做到一事一案,字迹工整。
(四)每件提案均要填写案题和提案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。联名提案,发起人签名列于首位。提案号、提案分类和提案审查意见由提案组工作人员填写,请提案者不要自行填写。
(五)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、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应经过集体讨论通过,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。
(六)每件提案以1500字左右为宜。
三、根据全国政协、自治区政协《提案工作条例》规定,下列情况将作为委员来信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:
(一)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;
(二)国家明令禁止的;
(三)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、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;
(四)进入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;
(五)属于学术研讨的;
(六)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;
(七)需要中央国家机关及外省(区、市)直接解决等方面问题的;
(八)内容空洞、建议笼统的。
四、本次大会提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上午12:00,此后提出的提案列入平时提案。
五、大会提案在大会期间送交大会提案组(地址:天湖大酒店8319号房),平时提案可邮寄给崇左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(地址:崇左市新城路1号市行政中心政协区409室)。请各位委员将提案电子版发到崇左市政协提案委邮箱(czszxtaw@126.com)或拷入U盘、光盘带来交大会提案组,便于提案组入库使用,会后退回委员。
联 系 人:黄核林 崇左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副主任
联系电话:0771—7968283,13788503479
六、提案者在收到承办单位对提案的答复后,请将满意与否的意见反馈给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。